别再用事故证明“海恩法则”
著名的“海恩法则”指出: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,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。令人遗憾和悲痛的是,岱山县的这起水库溃坝事故再一次无奈地证明了“海恩法则”,我们再一次因为对轻微事故或者未遂先兆、事故隐患的漫不经心、不负责任而付出惨重代价。溃坝的水库在50天前就已经出现裂缝漏水,村民曾多次向当地镇政府反映,甚至在事发前一天还有村民到镇政府反映情况,如果镇政府能够对村民的任何一次反应引起重视,就能够发现事故的隐患,就能够采取有效措施把损失和伤害压缩到最低限度。然而,镇政府由于失职渎职没有抓住一次预防灾难的机会,水库裂缝就这么无情地漏出了“海恩法则”。
岱山县三防指挥部在台风“海葵”到来前还曾信誓旦旦地称,岱山县水利部门已对全县水库、山塘、海塘等水利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,确保“危险水库空库运行”,“24小时值班,加密巡查频率,对水库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密切监测,确保不因水利设施因素造成人员伤亡”。在群众多次反映没有得到治理的水库裂缝面前,在水库裂缝引发的溃坝惨剧面前,在“海恩法则”面前,这些冠冕堂皇的“全面检查”、“加密巡查”、“密切监测”,这些“确保”,都不过是没用的空话。“海恩法则”核心理论有二: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;二是再好的技术,再完美的规章,在实际操作层面,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。漠视“海恩法则”,就会受到“海恩法则”的惩罚;尊重“海恩法则”,就是尊重和善待我们自己。我们千万不能再被动地用事故来证明“海恩法则”了,而是应该主动地利用“海恩法则”来预防事故,减少事故(图\文)。